随着全国范围集采政策的公布,医保带量采购的展开,不仅给药企带来了压力,对一些采购量较小的零售药店也带来了打击。
药品的售价大大高出医院,造成了明显的顾客流失,所以为了改善这一现象,部分省份将药店也纳入了带量采购范围。
10月24日,浙江省医保局发布《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药店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办法指出,药店申请成为定点药店,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其中一条要求:
药店配备的省药械采购平台在线交易药品品种不低于50%,定点药店销售省药械采购平台之外药品,医保基金不予支付。医保支付药品必须通过省药械采购平台统一采购。
定点药店药品销售价格按照公立医院医保支付标准基础上适当加成,加成比例另行规定。
此前(5月24日),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发出通知,为英特怡年、华东大药房、国控大药房、欣益药房、云开亚美大药房、九洲大药房等6家全省性医药连锁药店集团开通采购平台采购权限。而当时主要也就是针对两病品种,此次的文件相当于扩大药店药品的采购范围。
这无疑将倒逼生产企业将药品放在院外药店,这是处方外流的重要推手,非常迅疾猛烈;同时,也变相解决了药店拿不到处方药的问题。
一般而言,医院在销的处方药厂家不太愿意将药品放在药店销售,但有了这个规定,虽说也不一定会使每家药企都将产品放在药店,但也会间接促使厂家考虑院外布局。
接入集采,或许是药店转型出路的一个方向
在国家4+7集采落地执行后,医院处方药出现价格洼地,进一步加剧了公立医疗机构与药店之间药价的鸿沟。“4+7”集采带来的价格冲击,对于原本在处方药价格处于竞争劣势的药店而言,无疑雪上加霜。
业内普遍认为,从长远的角度来看,带量采购品种会逐渐扩展,涉及品种越来越多,如果零售药店还想在市场中占据一席之地,就必须降低药品的销售价格。
于是近年来,把药店加入带量集中采购的阵营的呼声也是越来越高。除浙江外,广东、山东、上海都相继出台药店医保药品集采相关政策。
此前,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下发《关于做好省药品零售企业药品交易报名工作的通知》,将开展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线上交易业务。在药店数量最多的省份实行零售药店药品集采,无疑对药品零售的影响是巨大的。
5月15日,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网发布文件《关于民营医药机构试行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的意见》。要求医疗保险协议管理民营医疗机构、连锁零售药店(协议医药机构)可以通过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网上采购药品,6月1日开始在公共交易中心申请开户,7月1日正式执行。
6月26日,上海市药事所发布公告,根据“全面实施药品挂网公开议价采购”工作安排,自2019年7月起,将开展“限药店药品全面挂网公开议价”工作。这意味着上海的药店也要进行药品统一采购了。
9月16日,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召开了广东省药品零售行业集采联盟筹备组第一次会议,针对药店集中采购提出了两个模式,一是由广东药品交易中心提供平台,药店与厂家直接议价,然后在平台上进行交易;二是广东省的药店“抱团”带量,然后委托广东药品交易中心进行议价,谈判交易。
从参会人员意见来看,“抱团”带量认同度更高。但不管最终以何种形式采购,在带量采购全国推行的大背景下,该举措都将降低“价格倒挂”带来的影响,零售药店有望在药品供给体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虽然分析人士认为此举难以抹平院内外药品价差,但对于在厂家谈判中处于劣势的药店来说,已经是向着好的方向发展了。
药店加入集采已成为零售药店改革中不可阻挡的趋势。我们预判,浙江、山东、广东的这一采购趋势将会逐渐扩展至全国,未来在医保局管辖范围内的各类医疗机构包括民营医院、连锁零售药店等都将统一纳入到药品集中采购。
总体来看,集中采购利好零售药店的发展。不过仍需清醒地认识到,在医保支付同价的大背景下,集中采购仅解决了零售药店的“止损”问题,而没有提供“盈利”的解决方法。不管是零售药店,还是药企,面对瞬息万变的市场,规划,改革必然是发展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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