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身边的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甲医院众多,当我们真正患病时是否能得到妥善的治疗呢?发生在北京的一件辗转求医的案例,可以清楚地表明,作为普通人当疾病来临时我们是多么的无助。
患者的父母都是大学老师,家教很严。患者从小学习成绩优秀,从北京一所重点高中考入了名牌大学读书。但毕业后,她在工作和感情上均遭遇了挫折,后来,患者不再工作,在北京郊区一个农村独居了三年半。
2018年3月底,患者首先来到北京一家公立三甲精神专科医院,起初被收入院,但检查发现血浆蛋白和血红蛋白很低,院方认为风险很大,要求家属自行联系转入综合医院治疗。家属一时联系不上综合医院,此后将近一年,患者在城里家中独居,晚上活动白天睡觉,不让父母进自己房间。
到了2019年3月,患者母亲拿着女儿的检查材料去了好几家大医院,对方均以“没床位”等理由拒收。
2019年3月24日,患者因呼吸困难来到北京一家著名公立三甲综合医院急诊,急诊科请妇产科、泌尿外科、呼吸科会诊,做了胸腔和腹腔穿刺置管,引流积液,但没收其住院,患者再次回到家中。随后,患者母亲通过个人关系找到这家医院一位肿瘤科大夫咨询,对方翻看材料后称:“卵巢癌晚期,还能活两个月左右,治不了了,去做临终关怀吧。”患者母亲听到医生的“宣判”,当时就傻了。自此她便认为女儿得了绝症,救治可能性几乎为零。欠缺医学常识的她不知道:病理检查才是诊断肿瘤的“金标准”。这位医生没见到患者,就做出如此判断,欠妥当。
患者母亲将女儿的情况发到微信朋友圈。随后一个亲戚告诉她北京有家私立的中西医结合肿瘤医院可以治疗。患者母亲联系入住这家医院,院方以卵巢癌晚期的说法为依据,进行中西医治疗,但是该医院的治疗方法不适合患者病情,不仅起不到治疗作用,还带来了发烧等负面后果。患者此后严重不适,强烈要求出院。从3月27日入院,到6月10日出院,她在这家医院共花费超18万元,医保报销13万元。
2019年6月29日凌晨,患者呼吸困难,被送至北京一家急诊抢救中心。急诊抢救中心将患者收入ICU病房,维系生命。由于诊治水平不足,院方建议马上转院。此后患者母亲多方求助,才找到著名妇科肿瘤专家曹泽毅。曹泽毅经过会诊后认为不是卵巢癌晚期可以治疗,患者转诊入中国医科大学航空总医院
航空总医院收入病人后。对患者进行了恢复身体的治疗,一周后,曹泽毅教授亲自主刀开展手术,手术非常成功。术后病人进入ICU病房。4天后,病人情况平稳,回到普通病房,饮食恢复。
几乎所有学医学的学生,入学的第一课就要学《希波克拉底誓言》,而且要求正式宣誓。可是我们看到患者在求医的过程中,大多数医生好像都忘记了《希波克拉底誓言》。卫生部发布的十二项医疗核心制度的第一项《首诊负责制》,明确规定了首诊医师有责任协助患者转诊,找到合适的医疗救治机构。但是我们所看到的都是患者一家在无助地被医疗机构推来推去,医生的转诊责任为什么没有人履行呢?到底什么因素在阻碍着医生履职呢?以下几方面的问题阻碍了转诊的顺利开展。
一、立法缺失是根本原因。虽然《首诊负责制》规定了医生的职责,但是从法律层次上看,《首诊负责制》仅仅是部门规定,法律地位较低,仅仅是医疗机构等专业人士了解,患者并不了解。其次,《首诊负责制》没有强制医疗机构履责的规定,医疗机构不执行该法规不承担任何不良后果。医疗机构作为专业机构,他们应该更了解各家医疗机构的专长,有能力承担给患者转诊的责任。为保证患者的就诊安全和健康,有必要强制医疗机构履行转诊职责。
二、分级诊疗体系建设任重道远。200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首次提到“分级诊疗”,北京直到2019年还没有看到分级诊疗有效运行。患者母亲在四处求医的过程中,没有看到社区卫生服务站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影子。这些本该发挥作用的基层医疗组织没有发挥作用,可能是患者没有去找,更多的可能是这些基层医疗机构平时没有服务患者的行为,患者需要时根本想不到可以找这些基层医疗机构。分级诊疗的基石家庭医生,平时就应该是居民健康的咨询顾问,解决居民的小毛病,当患者疾病严重后,是患者求医的咨询顾问,指导患者寻找合适的医疗机构。
分级诊疗体系建立除了医疗机构分级以外还会涉及许多因素。首先是首诊医生要有足够的信息,了解患者的病情后能够给出恰当转诊信息。目前中国“拉郎配”的医联体或者医共体,在医联体内的信息尚且不能做到共享。医联体外的其他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生更不了解,迫切需要有权威信息帮助首诊医生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推荐给患者。其次,医疗机构之间转诊不仅仅是从一级医院转诊到三级医院,也存在三级医院之间相互转诊的问题。本案例中就存在公立三甲精神专科医院向综合医院转诊的问题。转诊问题本来就是医院发挥专长的问题,在中国通过“医联体”或者“医共体”把正常的转诊行为画地为牢,影响了医院之间专长的充分发挥。
三、医疗机构间缺少有效的转诊机制。从第一家北京公立三甲精神专科医院开始,患者有精神疾病,但是血浆蛋白和血红蛋白很低。如果精神专科医院不擅长治疗血浆蛋白和血红蛋白低的疾病,应该转到擅长的医院治疗后再转回精神疾病专科医院。但是这家医院没有从患者角度考虑问题,仅仅一推了之,致使患者疾病进一步拖延。作为专科医院,应该有成熟的机制转诊病人,同时也应该有患者随访机制,跟踪患者的后续治疗,但是该医院没有承担起责任。
四、医疗机构人满为患,缺少接收危重患者的强烈动机。我们看到在2019年3月,患者母亲带着检查资料到几家大医院求治,各家医院均以“没有床位”拒绝收治。后来患者被送到三甲医院的急诊科,虽然急诊科找了妇产科、泌尿外科、呼吸科会诊,既没有确诊患者的疾病,也没有对患者进一步诊断治疗,患者重新回到家中。医院不缺病人,体制的限制医院也没有动力提升自身的服务能力,北京的医院都没有足够的动机接收患者,特别是危重患者。
五、医疗机构跨科室合作机制运行不畅。2019年3月24日,患者因呼吸困难来到北京一家著名公立三甲综合医院急诊,这是患者首次有机会在三甲医院确诊病情。但是我们看到急诊科请了妇产科、泌尿外科、呼吸科会诊,并没有请肿瘤科会诊。会诊没有查明病情,患者母亲不得已通过私人关系找到了肿瘤科大夫,得到了不怎么准确的诊断。如果患者能够在专业的肿瘤科大夫主持下检查病情,一定会更加准确地确诊病情。
六、医疗机构之间转诊缺乏利益机制。为什么医疗机构之间不主动转诊呢?除了医疗机构缺乏履行法律职责的动力外,转诊行为缺乏利益导向机制也是根本原因。在梅奥诊所这样级别的医院,当别的医疗机构转诊给它患者时,梅奥诊所也要给转诊机构分配部分收入,调动转诊机构转诊的积极性。中国的医疗机构,在强调医疗机构的公益性的同时,忽略医疗机构本身也需要资金维持生存,忽略了利益机制对医疗机构行为的引导作用。
我们的健康安全依靠医疗机构中医师群体护航,更需要医疗机构之间的协作。北京属于医疗资源相对丰富的地区,高知家庭的人患病后都处于盲目求医状态。对于中国四五线城市、甚至偏远地区的农牧民,如果没有医疗机构的协作,想成功就医更困难。目前的DRG、一票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等医改行为仅仅着眼于降低医疗费用,忽视了医疗机构之间的协作。其实改革医疗体制,让医疗机构加强协作,提高效率可能更有效。本案例中的患者在没有很好确诊病情的情况下,在某私立中西医结合医院花费18万医疗费,既浪费了资源,也不利于患者的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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