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美女士们在逛淘宝看主播推销化妆品时,总觉得自己的桌上缺那么一两件,与客服沟通时除了寻求优惠,咨询最多的就是,“这个产品到底有没有宣传的那么好?它的美白、补水、祛斑、祛痘等作用是否空穴来风?”
12月23日,在化妆品网络经营者主动承诺暨化妆品法律法规宣传培训会上,化妆品网络经营者代表向郑州市市场监管局递交了《河南省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质量安全承诺书》。
据了解,为全面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规定,切实加强网络销售化妆品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牵头,公安部、商务部、工信委等14部委联合开展的“2021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暨“网剑行动”,以及《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暨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的通知》,郑州市市场监管局印发了《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暨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自2021年12月起至2022年10月,对化妆品网络经营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在专项行动期间,化妆品网络经营者利用网络销售未经注册或者备案的化妆品、标签违法宣称的化妆品、存在重大安全质量安全风险的化妆品将会被重点清理整顿。
同时,在广告宣称方面,将对化妆品广告明示或者暗示产品具有医疗作用,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或其他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开展重点检查。
在购买化妆品时,消费者应选择正规企业的网上旗舰店或信誉度较高的网店购买化妆品。购买直播带货的化妆品时,不要因崇拜、信任主播而盲目购置,不要轻信主播营销时的宣传用语。如要购买海淘化妆品(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化妆品),要认真详细阅读电商网站上的风险告知书内容,结合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决定是否购买。
下单前,一定要核实化妆品产品信息。消费者可下载“化妆品监管”APP,查询产品和生产企业基本信息。不要盲目相信一些宣称立即见效,或者承诺见效期限、无效退款的产品,尤其是不要轻信使用医疗术语、宣传治疗功效、宣称“药妆”“医学护肤”或“干细胞”、“刷酸”“睫毛生长”等功效的化妆品。
下单后,保存好与客服聊天记录、付款凭证、优惠措施、产品展示页面截图或直播带货录屏等信息,并向商家索要发票等购物凭证,如果发现网购产品存在超过使用期限、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问题,拨打12315向平台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如果出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用、及时就医,并通过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等医院进行报告,可向网络平台反映,必要时可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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