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GB 2760重点分享
从课程中大家的互动以及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常遇到的食品添加剂相关问题,可以看出大家对于食品添加剂的带入原则、分类系统以及查询方式特别关注,并存在一定的困惑。
1.1带入原则
相对于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原则和工艺必要性,食品添加剂的带入原则与其说是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指导原则,不如说,带入原则是一种对食品添加剂使用合规的解释。
食品添加剂带入原则3.4.1规定同时符合以下四种情况的时候,食品添加剂可以通过食品配料带入食品中。这四种情况主要是从食品添加剂适用范围、使用量以及工艺必要性进行要求的。
前两条主要是对配料中合规使用该添加剂的要求;后两条是从不同的层面对终产品中该食品添加剂的量的要求。c条可以解释为,终产品检出的该食品添加剂从量上应该可以断定是配料带入的;d条中“通常所需要的水平”是指该添加剂能在该食品中发挥功能作用的含量,d条可以解释为,终产品检出的该食品添加剂含量不足以在终产品中发挥功能作用,否则,就不再符合带入原则3.4.1了。
1.2分类系统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做到食品类别的精准定位。需要了解食品添加剂的分类原则。
同时,对于食品分类的精准定位也离不开对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标准的综合考虑。课程主要列出了三种需要注意的情况。
1.3查询方式
事实上,食品添加剂的查询涵盖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以及食品添加剂分类系统的内容。对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以及分类系统的掌握直接影响查询结果。
课程中为大家介绍的查询流程图可以在GB 2760的标准文本中直观地查询到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信息。
而对于食品伙伴网自主研发的2760食品添加剂查询系统更是引起了大家的兴趣,该系统自开通之日起就深受广大网友好评。
该系统可以通过食品添加剂名称、食品类别等进行查询,还可以通过高级搜索进行查询,比如,可以通过输入着色剂,搜索到所有着色功能的食品添加剂。
利用该系统对某种食品添加剂进行使用规定的查找,只需要输入该食品添加剂的名称,以黄原胶为例。可以非常快速地查找到黄原胶的所有使用规定,包括表A.1的使用规定以及根据表A.3排除的按照GMP可以适量使用的食品类别。
按照食品类别进行查找,只需要输入食品名称,例如查找小麦粉的使用规定。可以查找到小麦粉允许使用的所有食品添加剂种类、最大使用量等信息。并且该结果是小麦粉中可以使用的所有食品添加剂的一个最终结果。对于能够继承上级食品类别赋予的使用规定的,在查询的最终结果中也是包含在内的。
并且食品伙伴网依据标准法规的更新情况对该数据库实现动态管理,不仅包括2760标准文本的内容还包括后续增补公告的内容,并且其中关联的质量规格标准也都是最新版本。
二、典型问题解答
对于互动时小伙伴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归纳,其中不少问题,课程中也已提到。
1、 既有直接加入的食品添加剂,又存在由配料带入该食品添加剂的情况,如何判定合规?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指导意见》,对于食品本身有限量要求的食品添加剂,我们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应该对原辅料中带入的食品添加剂合并计算,防止因原辅料带入导致食品添加剂的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所以,这种情况即使存在配料带入,终产品中的量一旦超过允许的最大使用量也是不允许的,实际上可以直接添加的最大量应该用允许的最大使用量减去配料带入的量。
2、怎么界定加入食品的配料是食品添加剂还是营养强化剂还是其他配料呢?
具体依据配料在食品中发挥的作用来界定,另外综合结合产品标签标示配料名称与GB 2760、GB 14880以及产品标准中名称进一步判定。
3、大米中充二氧化碳气体,二氧化碳是加工助剂还是食品添加剂?
加工助剂也属于食品添加剂,具体来说大米中充的二氧化碳气体应该属于食品添加剂类别中的加工助剂。
4、复配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为何?
复配食品添加剂首先都是由食品添加剂组成的,那么用于生产复配食品添加剂的各种食品添加剂首先要符合2760的规定;还应该具有共同的使用范围;在达到预期的效果下, 应该降低在食品中用量;在生产过程中不应发生化学反应,不应产生新的化合物等,以保证复配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不会对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
同时,使用复配食品添加剂时还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GB 26687-2011)的要求,该标准规定了复配食品添加剂的命名原则、基本要求、感官要求、有害物质控制等内容。
5、食品添加剂的如何更快捷的查询?
单一的某种物质是否是食品添加剂的情况,例如,酒精、木瓜粉、液体无水氨等可以作为食品添加剂吗,以及某种食品是否可以加入某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建议大家使用食品伙伴网2760查询系统来确定。
更多的食品添加剂问题可通过食品伙伴网食品论坛进行讨论。
对于食品添加剂标准法规的进一步学习大家可以关注食品伙伴网【食安学院】的线下课程。
投稿:请发ruomao#hotmail.com(#换成@)
删稿:本站部分内容为会员转载,如需删除请发至编辑邮箱处理!
建议:本站是养生门户网,分享的产品大多是食品为主,不能代替药物。有一定的调理作用,但不保证每个人食用后有同样的效果。分享的案例均转自互联网,如您有大病,建议您去看医生!我们理念是当下就要养生!
今天不养生,明天养医生! 养生从当下开始!不论你是30岁,还是60岁...90岁